“慢廬·慢讀”之《孟子》通講第六期講錄
來源:“洙泗社”微信公眾號
時間: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六月十六日戊辰
耶穌2022年7月14日
2022年7月2日下戰書,由曲阜師范年夜學禮樂文明研討與推廣中間、尼山世界儒學中間孟子研討院、喀什年夜學國學院聯合主辦,洙泗書院、孟子書院承辦的“慢廬·慢讀”之《孟子》通講第6期舉行。本期由尼山世界儒學中間孟子研討院副研討館員殷延祿擔任主講人、曲阜師范年夜學禮樂文明研討與推廣中間主任宋立林擔任與談人,尼山世界儒學中間孟子研討院助理研討員張鑫擔瑜伽場地任掌管人。活動主會場設在孟子研討院,曲阜洙泗書院、鄒城鄰圣明德學會、壽光市傳統文明辦公室設立線下分會場,同時約有50余位學友在線上參與了活動。

▲
主講人殷延祿師長教師
2·10“簞食壺漿”章
殷老師起首對本章的關鍵字詞進行了梳理。此中,特別對“簞食壺漿”“亦運罷了矣”等詞句進行了詳細解釋:
“簞食壺漿”,即用簞裝著食品,用壺裝著酒漿。簞是現代用來裝飯食的盛器,以竹或葦編成,圓形,有蓋。殷老師指出,“簞食壺漿以迎王師”,點出了“五旬而舉之”的真正緣由,不是什么天的眷顧,也不是什么兵車的強年夜,而小樹屋是民氣所向。
“亦運罷了矣”句,朱熹在《孟子集注》中說:“運,轉也。言齊若更為殘暴,則平易近將轉而看救于別人矣。”姚永概解“運”曰:“徙也。謂徙而之他也。”
接著,殷老師對本章宗旨及主要問題進行了深刻闡發。
殷老師起首對本章的對話佈景進行了介紹:齊宣王五年,燕王噲把燕國讓給他的相國子之,可是國人不服,將軍市被、太子平進攻子之,子之反撲,殺了市被和太子平,齊宣王便派匡章率軍趁機攻擊燕國,很快獲得勝利。
對于輕而易舉獲得的勝利,齊宣王歸之于天意。事實上的情況是怎么樣的呢?據《史記·燕世家》記載,“士卒不戰,城門不閉,燕君噲逝世,齊年夜勝。”齊國的速勝,最基礎不是什么天意,而是燕王讓國的行為,引發了國內牴觸,眾叛親離,無人應戰教學的緣故。欲看膨脹的齊宣王,為了吞并燕國,在孟子眼前,不僅把勝利歸之于天意,並且還找了個吞并燕國的來由——“不取,必有天殃”——意思是吞并燕國是天意,不克不及不取。
齊宣王為何要對孟子說這些呢?顯然不是誠心誠意來征求孟子的意見,而是要借助孟子來為本身吞并燕國的行為增加正當性。孟子對這一切天然洞若觀火。更主要的是,在孟子的思惟中天意與民氣是分歧的:“昔者,堯薦舜于天,而天受之;暴之于平易近,而平易近受之……。《太誓》曰,“天視自我平易近視,天聽自我平易近聽”,此之謂也。”(9·5)
所以,殷老師總結說,孟子對齊宣王所說的什么“人力不至于此”“不取,必有天殃”不屑一顧,婉言取燕與否的來由,只是也只能是燕平易近的態度。
接著,殷老師又引姚永概在《孟子講義》中說:
宣王之意,以萬乘伐萬乘,五旬而舉,乃是天意,決非人力,不知天意即視平易近意為向背。故孟子首陳“平易近悅”“平易近不悅”二端,以定取之與否。然當時燕平易近亦深悅齊師之下至,“簞食壺漿”之迎,亦必實有其事。教學場地特平易近非不愛燕而愛齊也,悅仁而惡不仁耳。“豈有他哉”二句,正解民氣以悟之。“如水益深”三句,戒其勿恃此日之迎,終貽改日之畔。厥后燕人果自立君,齊幾亡國(注:見下一章)。則圣賢為人謀國,固非策士貪一時之功者可比矣。又案“豈有他哉”二句,抑揚得神。“亦運罷了矣”,句法妙絕,妙在一“運”字。此前人所謂煉字也。
殷老師說,“‘簞食壺漿’之迎,亦必實有其事。特平易近非不愛燕而愛齊也,悅仁而惡不仁耳”,這是值得一切執政者沉思的。
對這一次的齊燕之戰,《史記·燕召公世家》還有這樣的記載:“構難數月,逝世者數萬人,眾人恫恐,蒼生離志。孟軻謂齊王曰:‘今伐燕,此文、武之時,不成掉也。’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,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。”
殷老師指出,讀這段記載,不成簡單地說孟子勸齊宣王伐燕。即便孟子確實曾經勸齊宣王伐燕,我們也要明辨孟子對“伐”與“取”的嚴正立場:“構難數月,逝世者數萬人,眾人恫恐,蒼生離志”,燕王的行為背離了平易近意——“伐”便有了正義的基礎,即是行“文、武之時”,天然機“不成掉也”;“如水益深,如水益熱”,一味行蠻橫,陷平易近眾于水深火熱之中——“取”便背離了平易近眾的意愿,結果一定是“亦運罷了矣”。
最后,殷老師總結說,此章告訴我們:孟子不是簡單的反戰者,他對戰爭的態度是審慎的,戰爭必須合適道義、平易近意;孟子的平易近本思惟,不僅著眼于一國,亦放眼于全國。
十九年夜報個人空間告指出:
中國堅定奉行獨立自立的戰爭交際政策,尊敬各國國民自立選擇發展途徑的權利,維護國際公正正義,反對把本身的意志強加于人,反對干預別國內政,反對以強凌弱。
不難懂得,孟子的思惟是明天中國交際政策的主要文明淵源。
2·11“謀于燕眾”章
殷老師起首對本章的關鍵字詞進行了梳理。此中,特別對“奚為后我”“云霓”“重器”“旄倪”等字詞進行了詳細解釋:
“奚為后我”的“奚”,會意。甲骨文寫作
,擺佈為手(爪),中為繩索捆著的人。本義為奴隸,有時也專作女奴。傳世文獻“奚”字多假借作疑問代詞。“奚為后我”的“后”,是“後”的簡化。下文“徯我后”的“后”是本字,君的意思。“徯”是等候的意思。
“云霓”,霓,虹霓,是太陽光穿過云層及空氣中的小水滴時,產生反射而形成的一種色散現象。楊伯峻師長教師注:“虹霓旦見于西則為雨,暮見于東則雨止。”這里的私密空間霓是現于東方的云與虹,為下雨的征象。
“重器”,現代君王所鑄造的作為傳國寶器的鼎之類。遷其重器,意味著滅亡其國家。《戰國策·燕策》之《樂毅報燕惠王書》:“故鼎反乎歷室。”可為齊國遷走燕國的重器(故鼎)的證明。
“旄倪”,即白叟與兒童。“旄”同“耄”,八十、九十歲的人叫做耄,這里泛指白叟。倪,從人,“兒”(ní)聲。兒,甲骨文寫作,象幼兒頭蓋未合,或象兒童的兩個角形發髻。倪,本義為小孩。
接著,殷老師圍繞本章宗旨及主要問題做了三點闡發。
第一,殷老師指出,前一章,齊宣王欲取燕,孟子告誡他,取與不取,不克不及聽從欲看的沖動,而應當順從燕國民氣。齊宣王不聽,于是有了列國諸侯相約起兵,欲伐齊以救燕。齊宣王聞而恐懼。于是向孟子詢問化解危機的戰略。殷老師引姚永概《孟子講義》說,孟子的答覆,可分三段:“此章自‘后來其蘇’以上,先引湯事而解釋之,即為末一段立一影子。‘今燕虐其平易近’至‘是動全國之兵也’,是言諸侯謀伐齊之根源。‘王速出令’以下,乃為畫策。”
解讀孟子的答覆,起首要看破齊宣王的心思:“不說諸侯謀救燕而曰‘謀伐寡人’,正見齊王滿肚皮還是戀惜燕國不舍在,若說諸侯謀救燕,則齊王意中亦思及置君反燕矣。齊王只見諸侯私心,言此只與寡人為難耳。”(呂留良《四書講義·卷三十一·孟子二》)
殷老師說,孟子恰是有鑒于此,乃有“臣聞七十里為政于全國者,湯是也。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也”之語。“七十里”與“千里”——地區差距何其年夜!“為政于全國”與“畏人”——事功差距何其年夜!以“七十里”之地區而“為政于全國”與以“千里”之地區而“畏人”——人之所為帶來的結果差距何其年夜!言語之間,實見嚴厲,與前幾章論“好貨”“好色”自有分歧。循循善誘,依靠盼望,“好君也”;厲厲作色,諫言醒過,“畜君何尤?”(2·4)
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引范祖禹語:“孟子事齊梁之君,論品德則必稱堯舜,論撻伐則必稱湯武。蓋治平易近犯警堯舜,則是為暴;行師犯警湯武,則是為亂。豈可謂吾君不克不及,而舍所學以徇之哉?”殷老師說,孟子的偉岸,不在言語、不在善辯,而在尊堯舜法湯武、無恒產而有恒心、格君心之非等等之中。
第二,殷老師談到,以“七十里”之地區而“為政于全國”與以“千里”之地區而“畏人”的宏大差距,深究起來,也沒有什么難解之處——平易近之“怨”與“看”罷了;平易近之“怨”與“看”也沒有什么難解之處——一“信”字罷了;平易近之“信”也沒有什么難解之處——“歸市者不止,耕者不變,誅其君而吊其平易近,若時雨降”罷了。
張岱在《四書遇·孟子·梁惠王下》中說:“怨與看只一意,精力全在‘全國信之’。‘信’字極妙,此‘信’不在臨時。‘不止’‘不變’,全在師行有紀,正與齊之取燕相反,非獨平易近情慶湯師之來。”
第三,殷老師指出,齊宣王問化解危機的計策,孟子答以“反其旄倪,止其重器,謀于燕眾,置君而后往之。”此等計策,與同時代的縱橫家也是截然有別的,不是必不得已的應變機巧。正如張居正在《四書直解·孟子卷二》中說:“夫當戰國之時,皆急功利,尚權謀,而孟子之所為齊王言者,一出于正,可以觀圣賢之學術,與王政之年夜端矣。”《日講四書解義·卷十四·孟子上之二》也說:“夫即伐燕一事,凡孟子所與齊王言者,雖皆隨事匡救之說,然亦可以見圣賢之學術與王政之年夜端,惜乎齊王親見孟子而不克不及實用其言也。”
2·12“出爾反爾”章
殷老師起首對本章的關鍵字詞進行了梳理。此中,特別對“鄒與魯鬨”“莫之逝世”等字詞進行了詳細解釋:
關于“鄒與魯鬨”,鄒是古國名,其地在今山東省鄒城市四周,為孟子母國。鬨,爭斗。殷老師特別強調,“鬨”不成簡化為“哄”。“鬨”或寫作“闀”,從鬥從巷,會意私斗。魯乃鄒的宗主國,兩國爭斗,可見宗主不仁、附屬不義。“鄒與魯鬨”,暗含譏諷,乃年齡筆法。“莫之逝世”,即莫逝世之。“之”指“有司”。
“莫之逝世”意思就是“沒有人為有司犧牲。”
接著,殷老師圍繞本章宗旨及主要問題做了三點闡發。
第一,殷老師引唐武功《孟子年夜義》道:
暴政者,制其田里,教之樹畜,薄其稅斂,用之以禮是也。何謂長會議室出租?平易近之長也。何謂上?平易近之上也。長上者,所以治平易近之事,非剝平易近之財,以圖安富尊榮者也。欲求平易近之親、責平易近之逝世,必在我先有可以親、可以逝世之道。蓋長上與平易近,本一體者也。長上,平易近之腹心也,長上視平易近如手足,則平易近視長上如腹心。長上能與平易近親、為平易近逝世,則平易近之親之、逝世之也,如手足之衛腹心,不期但是然也。是故古之仁君,其對于平易近負行政之責,其心常與平易近為一體,休戚與共,夫然后平易近乃親之而逝世之也。此非強制而幸致之也,先有可以親、可以逝世之道也。
后人讀此章書,當知鄒之有司所以逝世者,實非魯人殺之也,鄒平易近殺之也;亦非鄒平易近殺之也,穆公殺之也。然穆公不可暴政,而有司不知諫,且樂為穆公之幫兇,而吮平易近之膏血,以為安富尊榮之地,則亦非穆公殺之也,自殺之罷了矣。
殷老師點評說,唐師長教師對本章章旨的總結實在出色。“自殺”之語,不僅是對執政者的警醒,即對你我的為人處世也有教益:許多別人的不友愛,其實都是你我自找的。
第二,關于“倉廩府庫”作何用處?殷老師說,范祖禹有一個妙解:“有倉廩府庫,所以為平易近也。豐年則斂之,兇年則散之,恤其饑冷,救其疾苦。”(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引范氏語)
第三,殷老師結合本身的生涯體會,談到了對成語“出爾反爾”的懂得。他說,記得在學習用詞造句的時候,就了解“出爾反爾”這個成語,只是當時只了解它是反復無常,言行前后自相牴觸的意思。直到讀了《孟子》,才了解它有這般好的本義。
反復無常、自相牴觸,是言或行的前后紛歧。你怎樣對待人家,人家就將怎樣回報你,是后果必有前因。
“出爾反爾”是經過了什么樣的歷程,變得這樣渙然一新呢?生涯中這樣的“渙然一新”太多了。曾幾何時,儒家的學問不是被批成“吃人的禮教”嗎?至今不是還有許多人,認為儒家的學問是“糟粕”嗎?
殷老師總結道,經典是人類進步的燈塔,人們的好與惡、走近與遠往,一并構成它的偉岸。好它惡它的人終究會成為過客,只要經典站在歷史的遠處,放射它永遠的光輝。經典的光輝并不照射一切的人。它把本身的光輝裹躲在飄著墨噴鼻的書頁里,只要翻動書頁的人,才幹遭到那光輝的照射。
殷老師呼吁,做個翻動書頁的人吧,為了我們的愚蠢、過錯、無助!做個翻動書頁的人吧,為了我們的自立個人空間、自負、改過。
2.13、2.14、2.15章
2.13、2.14和2.15章,均是記載孟子與滕文公的對話,均和“滕國若何在年夜國間尋求保存”這一問題相關聯,于是殷老師將之放在一路來講。
殷老師起首對這三章的關鍵字詞進行了梳理。此中,特別對“效逝世”“筑薛”“耆老”“邑”“歸市”等字句進行了詳細解釋:
2.13章的“效逝世”:效,獻也,致也。效逝世,即獻誕生命至于逝世。指奮力而不顧性命。
2.14章的“筑薛”,殷老師解釋道,薛是古國名,其地在今山東滕縣東南,不知在什么時候為齊所滅。齊滅薛后,齊威王以之封田嬰,田嬰是以號為靖郭君。田嬰將筑薛,能夠正在孟子從宋國到滕國的時候,所以滕文公以此相問。由此,殷老師還講述了劉向在《新序·雜事第二》中記錄的有關“靖郭君欲城薛”的一段趣事,對于我們加深對此處文本的懂得有著很好的感化。
2.15章的“耆老”,《禮記·曲禮》中說:“六十曰耆”;《說文解字》中說:“七十曰老”。
“邑”:動詞,建筑城邑。
“歸市”,歸,趨往;市,闤闠。
共享空間
接著,殷老師圍繞本章宗旨及主要問題做了幾點闡發1對1教學。
第一,殷老師說,孟子與滕文公的來往早在滕文公為世子的時候,那時滕文公出訪楚國,往復路過宋國,兩次拜訪孟子,被孟子的學說深深打動(見5·1);執政后,便立派人將孟子接到滕國(見5·2、5·3、5·4)。積極奉行孟子倡導的暴政霸道,把一個方圓不過五十里的滕小國,管理得有聲有色。楊海文傳授在《孟子解讀·滕文公》中說:“滕文公是戰國時期的一個諸侯,也是《孟子》里一個很主要的人物。可是,先秦其他作品都沒有記載滕文公這個人以及他的故事,只要《孟子》把滕文公的故事記載了下來。這個情況顯得很特別。”
殷老師指出,孟子游說諸侯,前后二十余年,所遇只要滕文公一位知音。滕文公只存在《孟子》里,也只為孟子而存在。這確實顯得特別,特別成一種剛好、一種路標,讓我們明天在反駁認為孟子學說“迂遠而闊於工作”的時候,多了一個無力的實證。
孟子曾曰:“全國有道,小德役年夜德,小賢役年夜賢;全國無道,小役年夜,弱役強。”(7·7)“小德役年夜德,小賢役年夜賢”是事理的溫情,“小役年夜,弱役強”是氣力的囂張。惋惜,孟子與滕文公沒有好運氣,他們生涯在一個氣力囂張的時代。在這樣的時代里:“事齊乎?事楚乎?”(2·13)便成為難以均衡的取舍;“齊人將筑薛”(2·14)便成為難以化解的恐懼;“極力以事年夜國,則不得免焉”(2·15)便成為難以防止交流的噩夢。這三章,白描了全國無道之下,小國圖存的無助——這般,不是讓我們加倍渴望年夜國承擔起道義的責任嗎?這三章,白描了全國無道之下,小國圖存的無助——這般,不是讓我們加倍渴望暴政霸道這個孟子夢的實踐、實現嗎?
第二,面對無道的現實,交流面對滕文公無助的追問,孟子概況上給滕文公指出了兩條途徑:一是卷鋪蓋走人;一是行暴政,加強戰備,爭取民氣,寧為玉碎,不為瓦全。殷老師說,卷鋪蓋走人,向哪里走?孟子沒有說。沒有說其實就是說了:全國無道,哪一個諸侯不是齊、楚之君?哪一個諸侯不是虎狼之人。兩條路其實只是一條路!孟子反對在惡勢力眼前的茍且,反對在交際上擺佈逢源的機巧,主張行暴政、講座場地誓與國家共生死!孟子公然還是那么倔強。馮夢龍在《孟子指月》中說:
力不克不及兩事,欲擇一而事之,此只在齊、楚上較量,與本國全沒相關。“是謀非吾所能及”,言是乃僥幸茍免之策我卻不知;非謙詞。“平易近勿往”由平時固結,平易近自不忍往。味“鑿”“筑”“效逝世”,有許多綢繆捍御意在,即次章所謂“強為善”也。“是則可為”,正教他此處著力下共享會議室手做。此亦非萬全之策,但自守之常道當這般耳。圣賢于事變之際論長短,不論成敗。
“于事變之際論長短,不論成敗”,恰是孟子“倔強”的恰當解釋。
第三,由歷史回到明天,由滕國回到本身。殷老師說,你我經常不克不及像本身想象的那么優秀,時刻被無助纏繞著。你我能夠也做不到孟子那樣的“倔強”,可是,請不要茍且。為了不茍且,你我需求幫助,誰能幫助你我?孟子曰:“中也養不中,才也養不才。”(8·7)賢能的人可以幫助你我。尊賢敬能,不是感情的支出,而是正能量的收獲。在限行防疫、居家講座場地防疫逐漸成為常見的當下,請致敬那些時代的賢能之人——有時候也像你我一樣荏弱的堅定的逆行者。
最后,殷老師向我們分送朋友了前人對這三章的高見:
關于2·13章,張栻在《南軒師長教師孟子說·卷第一》中說:“孟子謂‘是謀非吾所能及’,意以為與其看二國之矜已以求安,則不若思所以自強而立國。蓋在人者不成必,而在已者有可為。”
關于2·14章,《日講四書解義》中說:“夫‘強為善’一言,非止為滕君今朝之計,實有國家者經久之謀。漢儒董仲舒曰:‘強勉學問則聞見博而智益明,強勉家教行道則德日起而年夜有功。’可謂得孟子之意矣。”
關于2·15章,張岱在《四書遇·孟子梁惠王下》中說:“太王之遷,他無可考。誦《年夜雅·綿》,大略物力強盛,非因狄而播遷也。孟子生平立言,不甚拘泥,或當時小有狄患乎?遷非為狄也。學者不成不知。”
關于這三章,朱熹在《孟子集注·卷二·梁惠王章句下》引楊時語:“孟子所論,自世俗觀之,則可謂無謀矣。然理之可為者,不過這般,舍此則必為儀秦之為矣。凡事求可,功求成,取必于智謀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,非圣賢之道也。”
羅澤南在《讀孟子札記》中說:“全國事有理有勢,勢有可為不成為,理則無時可以或掉。戰國時,七國之勢皆有可為者,徒逞一時之私欲,而不循天理之正,仁義不施,德政無聞,亦終幹事不成。雖以始皇之混一,亦不旋踵而即滅,此有其勢者,不成不以理也。滕介居強鄰,勢若累卵,即教發憤有為,一時亦難自立,此時亦只憑理之所當為者做往,施愛平易近之政,效守逝世之力,而其事之在人、在天者,聽之罷了,此勢之不成為者,亦不成不循理也。事固有萬難責備者,必欲僥幸茍免,理既已掉,事亦無濟。古今來辱國喪節者,率皆由此。孟子之言,豈遷論哉?”
2.16“后喪逾前喪”章
殷老師起首對這三章的關鍵字詞進行了梳理。此中,特別對“嬖人”、“乘輿”、“不果”等字詞進行了詳細解釋:
“嬖人”,即受寵幸而位置卑賤的人。趙岐注說:“愛幸君子也。”
“乘輿”,乘,甲骨文寫作
,上面是一棵樹,下面是一個人。人站在樹上。乘的本義就是人爬到樹上。《說文解字》說:“加其上曰乘。”引申私密空間為駕馭、搭乘搭座的意思。再由駕馭搭乘搭座進一個步驟引申為馬車。表現馬車的時候,應該讀作shèng。輿:甲骨文寫作
,從“車”,從“舁”,“舁”亦聲。本義是車箱,現代的車最後由人力舞蹈教室擔抬,稱為“肩輿”,故從象四手的“舁”。由于車輿需求眾力才幹抬起,故其后用來表現眾多之義。“不果”,即不成。《詞詮》云:“凡事與豫期相合者曰果,分歧者曰不果。”
接著,殷老師圍繞本章宗旨及主要問題做了闡發。
殷老師說,本章是一篇難得的妙文,對此姚永概在《孟子講義》里有很好的評述:
此章敘事,用字妙極,用筆妙極。“魯平公將出”一“將”字,“公曰諾”一“諾”字,寫出昏庸之君,其見賢也,難而又難,毫無決斷。其信讒也,易而又易,曾不猶疑。便將當日平公情狀,和盤托出。“臧倉”之上加“嬖人”二字,下加一“者”字,多麼得神。“改日君出”數句,清楚明知故問。“何哉”二字,又故作驚詫,已將君子輕刻佻巧口氣,描得窮形盡相。雖樂正克亦有“何哉”一句,然合高低文誦之,便覺樂正克之“何哉”詞氣正年夜,而臧倉之“何哉”,意態尖酸,迥不侔矣。
姚師長教師繼續寫道:
再味孟子“行,或使之”數語,圣賢之胸襟闊年夜,氣象溫和,又是一番境界,令人惡鄙臧倉之思,反為之渙然冰釋,筆墨至此,真天工也。
此處,殷老師說,對臧倉的“惡鄙之思”,不克不及“渙然冰釋”!這不僅為孟子,也為許許多多的德才兼備的人——現實中德才兼備的人不克不及一展德才、奸邪的君子屢逞奸邪的工作何其多也!
張栻在《南軒師長教師孟子說·卷第一》中說過:“原平公之始將見孟子,非見善之明也,特以樂正子之言,而起敬耳。使其見之果明,則信之必篤,何至因臧倉一言而遽止乎?”張居正也在《四書直解·孟子上》中說:“夫往見孟子者,乃平公一念好賢之心,只因臧倉阻之,遂以不果。可見讒說易行,君心易惑,此明主任賢不成不專,聽言不成不審也。”
殷老師接著說,原來孟子不得與魯平公相見,癥結不在臧倉那里,真正的緣由是魯平公“見善不明”“信賢不篤”!雖然這般,還是不克不及“渙然冰釋”對臧倉的“惡鄙之思”!不過對孟子的“不遇魯侯”,卻“渙然冰釋”了:“平公昏庸若此,縱使孟子見之,亦無行道之看也。”(唐武功《孟子年夜義》)
最后,殷老師引陳來師長教師在《〈孟子〉七篇解讀·梁惠王》中的話作為總結:
他(孟子)做這件事成不成,是放在一個年夜的歷史景觀里邊往掌握。因為歷史上來看,每一件事成或不成,它的原因良多,這就是“天也”。所以,人有這樣一種認識,這個認識就變成一種胸懷,一種比較達觀的胸懷。
任何一件工作成與不成,不是人完整所能夠決定的,并沒有抹殺人的積極主動性。這就是我們要結合到後面那個2·14的時候所講的,要強為善,這并沒教學場地有排擠你強為善。我們說這件事不是人完整能把握的,還有天的原因,但不是讓你躺倒不干,人還是要強為善。
▲
與談人宋立林老師
講讀結束后,宋立林老師就通講內容進行了總結和補充。
宋老師起首強調,在學習《孟子》時,通過對前人相關解讀資料的選取、參考和溫習,對于明天更深層懂得經典有著主要意義。此外,宋老師還談及了幾個問題:
起首,這幾章觸及了當時的戰爭,那么孟子若何往對待戰爭呢?孟子的戰爭觀在這里就有了很是清楚的體現。同時,也讓我們看到了儒家圣賢和諸侯國君之間在立場上的差異,“所如者分歧”是必定的。正如宋儒、明儒所講,這都是需求在確定儒家圣賢之道是“循天理之正”這一點上,往比較、往解讀的。
其次,這幾章還觸及燕王噲禪讓事務的歷史佈景問題。宋老師說,在郭店竹簡中有一篇文獻《唐虞之道》,有一種觀點就認為,《唐虞之道》就是遭到燕王噲禪讓事務的影響而出現的。可是宋老師認為恰好相反,應該是先有了這樣一種理論、觀點,才有了像燕王噲的實踐。當然這種實踐在當時的佈會議室出租景之下,必定是一場鬧劇。同時,這也應該惹起我們對出土文獻與歷史事務之間關聯性的思慮。
最后,宋老師還談到了遇與不遇的問題。宋老師說,這是孔孟儒家共有的問題,也是每個個體都會碰到的人生之問。若何對待這一問題?觸及了儒家“窮達以時”的窮達觀。宋老師指出,由此看來,這幾章不僅可以做政治上的解讀舞蹈教室,也可以反過來引申到為人處世之上,因為事理都是相通的。讀了《孟子》之后,若何瑜伽教室往對待一個人所遭受的困厄和無助,會給我們良多無益的啟迪。孔孟都在講“我”的問題,“操之在我”,這是儒家很是主要的觀點。對于命,儒家強調一方面要擔負起天賦的任務,學了道、明了道,天然要往弘道,可是道行與不可,不是“我”所能擺佈的,是聽天由命的工作。這對于明天我們來對待歷史和本身的遭受都有主要啟示。
與談環節結束后,線上線下的學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。特別是圍繞“后喪逾前喪”的相關話題,大師展開了熱烈討論。
針對這一問題,殷老師做了進一個步驟補充。
殷老師指出,2·16“后喪逾前喪教學”章觸及一個公案:孟子幾歲喪父?凡是的說法是孟子三四歲時喪父。這個說法有一個比較含混的證據,即東漢趙岐《孟子題辭》:“孟子生有淑質,夙喪其父,幼被慈母三遷之教。”夙喪,天然是一個年夜約的說法。有人提出,孟子父親的往世,應在孟子成年以后。認同這個說法的人也不少,重要的來由就在本章:“何哉,君所謂逾者?前以士,后以年夜夫;前以三鼎,而后以五鼎與?”他們認為,既然父親往世的時候孟子已經是士的成分了,年齡怎么能夠是私密空間三四歲呢?這里面或許有誤解。
殷老師指出,喪葬之禮與祭奠之禮是有區別的。有什么區別呢?“父為年夜夫家教,子為士,葬以年夜夫,祭以士;父為士,子為年夜夫,葬以士,祭以年夜夫。”(《中庸》)喪葬之禮與祭奠之禮的區別是:喪葬之禮對應的是逝世者的爵位;祭奠之禮對應的是明日子的爵位。這般,本章“前以士,后以年夜夫”的“士”是孟子父親往世時候的爵位,而不是孟子喪葬父親時候本身的爵位。據本章“前以士,后以年夜夫”而推定“孟子父親的往世,應在孟子成年以后”是不成立的。當然“前以士,后以年夜夫”也不克不及作為“孟子三四歲時喪父”的佐證。
接著,殷老師又提出另一個問題:孟母往世的時候應該應用什么禮呢?殷老師說,本身曾經就此問題請教過山東年夜學杜澤遜傳授。杜傳授回復說:
先秦禮分吉、兇、賓、軍、嘉五類。葬禮即喪禮,屬于“兇禮”。祭奠則屬于“吉禮”。兇禮舉行的規格按照逝世者爵位進行,而祭禮的規格則按照逝世者明日子的爵位進行。父親的成分是士,則其子無論是士還是年夜夫,其父喪葬規格只能依照士的標準進行。至于兒子母親,則要看母親的位置。假如母親是正妻,即“夫人”,那么喪葬規格與父親同等,享用士舞蹈場地的待遇。假如母親只是妾,則喪葬待遇要低于士。當然以上兩種情況是禮制的道理。根據《年齡》等文獻的記載,還有兩種實際存在的情況,一個是假如國君對當事人母親有特別的冊命,進步了母親的位置,則依照國君冊命的位置實行葬禮。再一個是即使不獲得國君的冊命,兒子有時也會私行進步母親的位置,擅自進步母親的葬禮規格,便是所謂“母憑子貴”。
殷老師接著說,由下面的討論,也惹起我們對喪禮、祭禮的關注,對喪禮、祭禮的關注又不克不及不惹起我們對現代禮的教化感化的思慮:喪禮舉行的規格按照逝世者的爵位進行——一個人身后蓋棺的“定論”,靠己不靠人;祭禮的規格則按照逝世者明日子的爵位進行——一個人祭奠父親的規格,靠己不靠父。我們明天好講個人的獨立,子是子父是父,人倫關系淡薄;現代的禮(當然不是所有的的禮),讓父子相聯,進德不息。
孟子曰:“有天爵者,有人爵者。仁義忠信,樂善不倦,此天爵也;公卿年夜夫,此人爵也。古之人修其天爵,而人爵從之。今之人修其天爵,以要人爵;既得人爵,而棄其天爵,瑜伽教室則惑之甚者也,終亦舞蹈教室必亡罷了矣。”(11·16)殷老師指出,孟子的“天爵”“人爵”之辨,不是把“天爵”與“人爵”簡單地對立起來。他欣賞“古之人修其天爵,而人爵從之”的態度,鄙視“今之人修其天爵,以要人爵;既得人爵,而棄其天爵”的作為。“修爵”的路上,原是能夠“天”“人”合一的——當然要清楚,“修其天爵,而人爵從之”,體現了天爵高于教學人爵的價值原則;人爵只要少數人可以獲獲得,而天爵則是人人都具有的;天爵保證了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價值與尊嚴,都有實現其價值與尊嚴的能夠,從而確立起人生的信心與標的目的。
殷老師補充完畢后,曲阜師范年夜學的劉昭博士也談了本身的見解。他認為,“后喪逾前喪”的問題可以結合4.7章一路來看。4.7章中孟子與門生充虞討論棺槨費用,此中孟子更多談論的不是禮,而是情,強調要“盡于人心”。就像《論語·陽貨》中孔子和宰我談到三年之喪時,宰我不盡三年之喪覺得于心可安,但孔子認為不盡三年之喪的話,于心是不成安的。孟子在這里的情況是,他本身有才能和財力往用厚葬其母,雖然能夠分歧當時禮法,可是只要這樣做了,于心才是可安的。所以,這里強調的,不是禮的辨小樹屋析,而是情的表達,這種情可做兩個層面的懂得:第一層是為母盡孝之情;第二層是實情之情,即當時有這個條件的實際情況。
殷老師聽后表現,能夠會有此種情況,特別是孟子父親假如往世很早,孟子母親通過有傑出的教導使孟子最終成人成才,由此帶來的孟子與其母親之間深深的感情,導致孟子做出“后喪逾前喪”“棺槨衣衾之美”就非常情有可原了。這需求我們作同情的懂得。殷老師也指出,4·7章不從世俗之禮的規定上談交流問題,而是直指人心,需求我們專心往體味。此中有許多值得沉思的處所。特別是在當下,所謂主張人權、主張“每一個人都是不受拘束的人”的觀念,對我們的家庭帶舞蹈場地來了宏大沖擊。好比,現在有許多親人之間因為屋子、因為錢財就跑到法院進行訴訟。試問法令能從最基礎上解決這些問題嗎?顯然是不克不及的。社會的管理,不克不及簡單地用政和刑的辦法往治理,還需求“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”。孔子在講德與禮、政與刑的時候,也不是將二者簡單對立的,管理社會這兩個標的目的缺一不成。雖然法令是對人的保護,可是僅僅靠法令是不成能解決一切問題的,必定要回到人心,特別是要回到由血緣親情生發出來的、推及出來的人與人之間的情面上,只要深入體會到這些,才幹加倍深入掌握儒家要義,更好繼承和弘揚儒家思惟。
宋老師也表現贊同,他說,明天的時代當然要講法、講權利,可是僅僅有人權而沒情面,人的性命自己也是不完全的。只保護物質上的權利,沒有情面的呵護,人生的幸福便無從談起。所以既要維護人權,也要呵護情面,而儒家在這一方面還有良多值得我們學習的處所。
活動最后,大師對殷老師的講解、宋老師的與談報以熱烈掌聲,“慢廬·慢讀”之《孟子》通講第六講活動圓滿結束。

▲
孟子研討院現場聽眾

▲
洙泗書院現場聽眾

▲
鄒城鄰圣明德學會現場聽眾

▲
壽光市傳統文明辦公室現場聽眾
責任編輯:近復